今后庆典、论坛等不能随意举办了
记者从我市召开的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及办公室主任第一次会议上了解到,今后,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不能随意办了,必须经大连市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辽宁省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举办。各级党政机关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举办庆典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活动,须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报告。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大连市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方案》。8月19日,市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又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据市政府纠风办介绍,近年来,各地区各单位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日益增多,这些活动虽然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但问题也比较突出:举办活动立项随意,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些活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无实际意义;活动行为不规范,有的单位借举办活动之机向基层和企业摊派费用,滋生不正之风,耗资巨大,有的甚至异化为劳民伤财。为此,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清理和规范工作,切实解决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必须经大连市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辽宁省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举办。举办公祭类庆典活动,必须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并通过省委、省政府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方可举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活动,须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报告。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包括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摊派、拉赞助的活动;以盈利为目的或违反有关经济工作纪律和财经制度的活动;企事业单位等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的活动和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活动。
按照中央部署,我市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从今年8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发动部署、申报审核、监督检查和分析总结4个阶段进行,努力实现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行为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的工作目标。
——今后庆典、论坛等不能随意举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