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新区为优秀毕业生发放特别岗位补贴
记者昨日获悉,高新区向区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业和优秀毕业生发放了337.8万元特别岗位补贴和4万元优秀毕业生奖励资金,惠及124家企业的1645名应届毕业生和10名优秀应届毕业生。
2009年以来,该区先后出台了《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奖励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实施细则》,鼓励企业聘用应届毕业生,对区内企业聘用的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首次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试用期期满的,由园区财政按照毕业生的学历层次给予一次性特别岗位补贴,本科毕业生每人2000元,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3000元。另外,获得国家和学校一等奖学金或获得省、市优秀毕业生称号的,以及毕业于“211工程”和“985工程”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获得过二等奖学金或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在上述奖励的基础上每人额外增加2000元的特别奖励,可享受最高每人5000元的特别岗位补贴。
——我市高新区为优秀毕业生发放特别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