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过环保模范城市现场复核
昨天上午,记者在大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工作汇报会上获悉,我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现场复核,复核工作组一致认为,“大连市26项考核指标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要求”。副市长张军参加汇报会。
据市政府申请,省环境保护厅推荐,环境保护部组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工作组,于12月5日至8日,对大连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工作组听取了汇报,查阅了档案和技术资料,审核了创建指标基础数据,实地查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现状,检查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源地和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和机动车排气环保检测场站运行情况,并抽查了工业企业等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了有关满意度调查。复核工作组现场查看点位132处。
据披露,复核工作组一致认为,大连市的创模持续改进工作重过程、重实效、重惠民,有重点、有特色、有成效。在昨天汇报会上,多位工作组专家从不同角度,在对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工作肯定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建议、意见。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主任文毅表示,大连应当毫不松懈地抓好环境安全保障;进一步提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大执法机构、执法能力建设。
针对复核工作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市将进行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意见,并被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之后,环保部门还将对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现场复核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项称号并非“终身制”,实行五年有效期制,到期前一年可提出复核申请,如果未通过复核则取消这一荣誉。
——大连通过环保模范城市现场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