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必须以物价部门的备案日期为准
物业与业主委员会达成一致,就可将物业费提高?这是最近一年发生在黄浦路附近一小区的事情。尽管11月,物业才在物价局取得了新物业费的备案,但从今年年初,物业就以与业主委员会达成一致为名,按新标准收取物业费了。
对此,物价部门表示,想要提高物业费,必须以物价部门的备案日期为准,否则任何部门不能擅自提高物业费。
住该小区的张大爷告诉记者,今年年初,他去交物业费时得知小区的物业费上调了。“我们小区以前是0.5元/平方米,现在的物业费提高到了0.8元/平方米。”张大爷说,他家是120平方米的房子,物业费上调后,一年需多交1000多元钱。“由于没有看到关于物业费调整的相关文件,部分业主一直没交物业费。”张大爷表示,有些邻居要求物业出示物价局的批文,但物业表示相关的批文在总公司,一直没有出示。
昨日,记者与小区物业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表示,这次物业费的上调是合理的,“近年来物价不断上涨,人工费、材料费都涨价了,所以物业对小区进行维护时成本也上升了,提价是不可避免的。”早在去年10月之前,他们就因目前物业费过低,物业维持小区运转有困难向业主委员会提议提高物业费的事情了。
业主委员会随后与小区业主沟通,并得到了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之后,他们于去年10月初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了新一年的物业服务合同,详细明确了物业费上调相关事宜,包括上调物业费后物业服务也将提高相应的标准。“这份合同的签订意味着物业服务发生了新的变化,因此,我们才在今年年初向小区近1600户居民收取了0.8元/平方米的物业费。”负责人表示,在与业主委员会就物业费达成一致后,他们开始将物业费上调的情况到辖区物价局进行了备案。今年11月末,备案已经成功了。
采访中,有业主表示,虽然小区提高了物业费,但与大连市目前新建成的同类档次小区相比,0.8元/平方米的物业费仍然不高。而且,物价上涨,每平方米收取0.5元的物业费,物业维持小区运转确实很困难,但是,物价部门没有审批,仅凭着与业主委员会达成一致,物业就可以擅自提高物业费吗?
就此,记者与大连市物价局检查五科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任何企业想要提高收费标准,必须在物价部门进行备案,没有拿到备案前绝对不允许提价。而该小区物业虽与业主委员会达成一致也不可以,物业提高物业费应在备案成功那日开始计算,此前多收取业主的物业费,物业应该予以返还。
——物业费必须以物价部门的备案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