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于2012年12月5日开始
昨日,记者从市招生办获悉,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2年12月5日开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政策省里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将于年内公布。根据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我市确定了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
报考对象和条件:户籍、学籍、时间要求:从省外迁入的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在辽宁省报名,要求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高中学籍为三年,其中是往届毕业生的还须具备辽宁省中学毕业证书;从省外迁入全家户口的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在辽宁省报名,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应届考生的辽宁省高中学籍要求截至报名开始之日满一年,往届考生或社会青年须具备辽宁省中学毕业证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政策省里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将于年内公布。
军队院校、公安院校(或公安专业)、公安现役院校的报考条件按军队院校或公安院校(或公安专业)、公安现役院校的招生简章执行。凡符合体育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体育专业。报名时须填报本人参加体育考试的专项,并打印在《2013年辽宁省体育类考生专业加试证》上,后期不得改动。凡符合艺术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艺术专业。报名时须填报本人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的类别。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参加高考报名。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考内地普通高校,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
艺术类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对报考少年班考生也作了规定。
报名时间: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5日至8日,其他类别考生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至23日。高职(三校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办法: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高中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大连市户籍(包括各区市县)的考生在高中所在地报名。
往届毕业生、社会考生、外省市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外国侨民一律到区市县招生办报名。报名时间请考生提前同区招生办联系。
经教育厅批准在辽宁全省范围内招生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身份证、学籍证明等可在户口所在地、也可在学籍所在地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长期在我市工作的外省、市职工及子女,以及我省因上述原因在外省、市借读的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我省规定,严禁将往届生当做应届生报名,严禁高一高二学生报名,严禁“高考移民”。若因资格审查把关不严而出现有往届生冒充应届生、外省考生在我省报名等情况,要追究有关学校或区市县招办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生等,如采取欺骗手段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若发现高考报名有弄虚作假和“高考移民”现象,请拨打举报电话:大连市招生办举报电话:84613729,83698053。
——我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于2012年12月5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