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继续对供热企业采暖费免征增值税
今年,我市继续对供热企业及自供热单位取得的采暖费免征增值税,同时对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优惠政策有效期将持续到2015年12月31号。
——我市继续对供热企业采暖费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