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90岁以上老人补贴每人每月发200元
近日,还有网友在民意网上建议,90岁以上的老年人的补贴应按月发放。他说,目前中山区90岁以上(含100岁以上的)老年人补贴的发放一般都是拖后3个月。
对此,中山区政府回复说,区民政局严格按照大连市民政局和大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市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大民发〔2010〕8号)的要求发放生活补贴。相关要求是1.资金来源:补贴资金是由市区两级财政按7:3比例承担;2.资金发放:各区市县按季度发放。根据此项规定,中山区从2010年1月开始,按季度为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发放100元补贴。从2012年起,中山区委、区政府统一为中山区户籍的90周岁以上老人上调补贴资金标准,每月每人发放200元。
——我市90岁以上老人补贴每人每月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