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逐步建立规范化、立体化、全方位的LED显示屏广告监管新模式
“LED户外显示屏太刺眼了!”近年来,随着LED户外显示屏安装数量飞速增加,我市部分驾驶员和一些市民发出了越来越多的抱怨声。尤其是广告经营者设置的大型LED显示装置,大都位于主干道路边,对着居民楼影响到居民休息,对着路口影响司机驾驶,形成了“光污染”。除环保问题外,记者在调查中发现,LED户外显示屏还有一大问题,就是播放内容随意,特别是一些小型显示屏,经常会发布一些违规广告信息。
违规广告多 内容自己审
近日,读者刘先生在居住小区的LED显示屏上看到一则广告信息:某某汽车灯光专家——专业改装氙气灯、天使眼、恶魔眼……刘先生说,这是一条明显违规的广告,因为他在检车时被检车线工作人员告知私家车禁止安装氙气灯,必须拆除。而依据相关规定,擅自改装汽车的行为是被禁止的。
记者在黄河路、解放路等多家商户和居民小区发现,一些药店LED显示屏发布的药品和保健品广告夸大疗效,居民小区的LED显示屏发布的广告更是五花八门包罗万象,有暑假补课的、有教授书法美术的、有优惠安装护栏维修电器的……就发布广告事宜,老虎滩附近一小区物业公司的毕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发布广告价格按月收费,每天滚动播放300次以上,只要不涉及政治,内容自己审核。
“大屏”有管理 “小屏”缺监测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市LED户外显示屏存在监管盲点。工商部门仅对广告经营者或发布者设置的大型装置所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相关的管理,而对经营者自行设置的电子显示屏上所发布的内容还没有监管到位。目前有很多小型LED显示屏广告没有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另外,各种LED户外显示屏除了广告之外的播放内容,目前基本处于无人监督的状况,基本上是管理者想播什么就播什么。
另外,监管多头也是一个问题。由于LED户外显示屏媒体形态及所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监管部门包括广电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市政市容管理、交通、质监等部门。但各部门下发的相关管理规范和标准并不统一,对企业而言就难以形成切实可行的约束力。
执法有难度 亟待规范化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1年本市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29件,都是媒体广告,没有查处到违法户外LED广告。记者了解到,针对户外LED广告也存在执法难点。LED显示屏可以随时发布或调整广告内容,且播放广告时画面不断滚动,给执法检查带来了难度,特别是发现违法广告时,难以取证。而随其影响传播逐渐广泛,一旦缺乏监管,其社会影响会更大。
在我市多年从事广告行业的刘女士认为,应以完善和扩大广告监测为基础,以落实告知、通报为主线,以强化行业自律为重心,以推动部门联合监管为保障,在我市逐步建立规范化、立体化、全方位的LED显示屏广告监管新模式。
——我市逐步建立规范化、立体化、全方位的LED显示屏广告监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