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法委确定限期整改“三步走”
作为市软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市政法委高度重视限期整改阶段工作,确定问题公示、问题整改、整改评估的“三步走”,确保查摆出的问题都能得到根本解决。
市政法委对外采取走访调查、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内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政法干警对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要求,进行个人剖析、民主评议,认真检查梳理在司法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市政法机关查摆问题共分四类、104条,限期整改阶段,市委政法委将把这些问题通过文件、网络、公告栏等形式,在政法各部门范围内向政法干警、服务对象和群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结合全市政法工作实际,市政法委研究制定《规范司法执法行为优化法治环境的实施方案》,围绕优化法治环境建设设计活动载体,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在全市政法机关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和“执法监督年”两项载体活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稳中求快”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市政法委坚持整改问题与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全市“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经济发展要求相结合,多措并举,有效推进,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此外,市政法委还将通过召开专题通报会,总结通报政法各部门限期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召开专题座谈会,请社会各界代表对政法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并通过网络、媒体等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群众满意率低以及突出问题整改未达到要求的部门,实施专项督导责任分工,对建立长效机制阶段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做好相关材料上报准备工作。
——大连市政法委确定限期整改“三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