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低保又涨了
依据大连市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有关规定,大连市将再次大幅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本次提标后全市每年投入保障资金将达5亿元以上,大连市基本民生保障投入再创历史新高。大连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将通力合作、加紧落实,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在7月末领到提标后的低保金。
此次城乡低保提标的主要特点是提标幅度大、涉及范围广、保障措施多。城市低保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30元,净增50元,增幅达1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251元提高到300元,净增49元,增幅近20%;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525元提高到575元,净增50元,增幅近10%;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261元提高到310元,净增49元,增幅近20%。
以往大连市城乡低保在南北区域间存在着明显的标准差异,城市和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异也较大,相差近一半。为适应全域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本次提标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全部统一执行每人每月530元的标准,今后将不再出现南北地区标准不同的情况;同时,大幅提高普兰店市(不含普湾新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的农村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涨幅10%、农村低保涨幅达20%,进一步缩小了城乡低保标准存在的差距,使城乡困难居民能够平等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我市城乡居民低保又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