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学生出国夏令营工作管理
大连市教育局7月5日召开各区市县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重点对加强中小学生出国夏令营工作管理进行了部署,市教育局还提出关于组织夏令营活动的具体要求。
严格实施申请备案程序。市教育局要求,组织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令营有关活动须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备案。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申请备案,其他中小学向所在区市县、先导区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区市县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须于每年10月1日及次年4月1日前分两次将上学期已经执行的夏令营活动情况汇总上报市教育局。
申请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中,要说明出访目的、主题、邀请单位、出访人员、访问国家和地区、启程时间、在外停留天数及经费来源等;须附境内外承办机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严格审核境内外承办单位资质。市教育局提出,组织中小学生夏令营的各主办单位要严格审核境内外承办单位的资质。境内外承办单位必须是具有承接教育国际交流活动资质的机构。要签署合作协议,细化活动安排,原则上安排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随团负责团组工作。建议30人及以上团组配备随团队医,为学生境外活动提供医疗保障。
所有举办国(境)外学生主题活动的学校均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要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细化安全保障和保险理赔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建立应急机制保障安全。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各方要明确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对突发事件及时应对,严防重大涉外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要加强与出国(境)团组的联系与沟通。学生在境外期间,学校应指派专人与随团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关注并向学生家长及主要领导汇报学生在境外情况。
此外,各区市县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辖区内非教育部规定单位或机构原则上不得作为主办单位开展中小学生出国夏令营等有关活动的规定。
——加强中小学生出国夏令营工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