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报考公安考生6月12日体检面试
省招办昨日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了2013年公安院校和部分政法院校招生工作安排,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及政法院校的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与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体检、面试。考生的政审工作由各市公安局教育处、科具体负责。
据悉,考生在参加体检、面试前,应先到所在县(市、区)区招办领取《公安普通高等学校面试、政审表》,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按规定时间到面试点参加体检、面试。我市考生参加体检、面试的时间为6月12日,地点设在本溪体育馆。体检、面试工作中实行单项淘汰制,不予复查。体检、面试全部合格的考生,由本人当场填写《报考公安院校考生政审表》。体检、面试和政审均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及政法院校的提前录取专业志愿。
由省招考办按照招生计划数120%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计算机远程网络向招生院校投放面试、政审合格考生的电子档案,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新生入学后,由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身体和政审复查,进行招生工作全面检查和总结。对复查出的问题要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我市报考公安考生6月12日体检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