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个“辽宁省妇女儿童之家”在庄河市启用
6月1日,我市首个“辽宁省妇女儿童之家”在庄河市青堆镇东街社区启用。本次启用的“省妇女儿童之家”是2012年省妇联首批“妇女儿童之家”20个试点项目之一,总投资31万元,其中省妇联投资15万元,大连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投资3万元,庄河市政府配套2万元,青堆镇政府和东街社区配套11万元。总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室内分多功能室、科普图书室、维权站、音乐美术室和技能培训室等五大功能区。
青堆镇可覆盖周边260名留守儿童,从试运行情况看,常来活动的儿童达118人。妇女儿童之家有一名专职教师担任负责人,有一支30多人组成的爱心志愿者队伍。
据介绍,2012年庄河市承建了两所大连市阳光儿童成长乐园,每所乐园由大连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投资20万元,庄河市各级政府配套4万元,近期将投入使用。今年庄河市将继续承建“省妇女儿童之家”1所、大连市阳光儿童成长乐园3所。
——我市首个“辽宁省妇女儿童之家”在庄河市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