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2年无灯路照明工程已完工
路灯作为城市的“眼睛”,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2012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实施甘井子区镇改街等20条无灯路照明工程”已经完工,中山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20条路街彻底甩掉了无灯路的帽子,告别夜间抹黑的过去,真正亮起来了,周边百姓无不拍手称赞。
据悉,我市2012年完成的中心城区无灯路照明工程涵盖中山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的红星村老干部居住区、201国道上下桥段、华东路东段、甘南路中段、泉水风华路东段、泉水4#路、泉水玉泉街、泉水清泉街南段、马栏北街、马栏南街、鹏程街及周边、校园街、汇达街、汇通街、动力苑景1、2、3、4、5号联络路、海军广场周边共20条路街,施工道路总长达22042米。
目前,路灯管理覆盖面积达200多平方公里,供电线路总长2500多公里,灯盏数16.3万盏。通过不断升级改造“路灯无线监控管理系统”,对大连市北起金州新区、南至滨海路、东起海之韵广场、西至旅顺白银隧道的市区范围内路灯实施全天候、全覆盖的监控管理,实现了路灯远距离遥控开关管理和自动检测。针对不少市民反映城区仍然还有一些“摸黑路”,相关负责人介绍,形成“无灯路”的原因主要有:城区范围扩大迅速;旧城区改造逐年增多;弃管楼院及非封闭住宅区;开放后的原厂矿、住宅区;电缆下地,使原同杆架设路灯拆除形成新的“无灯路”。
据介绍,只要不是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各种原因封闭的道路,而且属于城区范围的辖区,提出安装路灯,路灯管理处会立即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拿出解决方案,并按计划安排尽早落实解决。针对市民关心的住宅小区路灯,相关负责人表示,基本原则是:“谁建设、谁投资、谁管理”。按照这个原则,住宅小区的路灯建设和管理就应该由开发商或物业管理部门来完成。路灯管理处作为城市路灯设施的行政管理部门,有义务监督和指导住宅小区的路灯建设,同时帮助开发商和物业管理部门解决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我市2012年无灯路照明工程已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