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档案局在全市开展“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
大连市档案局在软环境建设年活动中,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开展了“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活动中加强了全市劳动代理机构职工档案管理工作,为职工解决了个人档案在管理上的后顾之忧,得到群众的好评。
职工到了退休年龄需要办理退休时,如果没有个人档案,劳动保险部门是无法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的。这就是职工个人档案的最重要的作用之一。目前,大连市除了大中型国企综合档案部门管理本单位职工个人档案之外,其余各类企业职工、自谋职业人员、失业人员等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的个人档案均由劳动代理机构负责管理。
迄今为止,我市具有资质的劳动代理机构共有13家,管理全市68万卷职工个人档案,约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0%。近年来,按政策规定,已有大批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陆续办理了退休手续,但经常发现因管理不善造成职工个人档案丢失、损毁和卷内材料不全等情况和问题。对此,市档案局组织力量,对全市13家劳动代理机构职工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历时近3个月,共查验基础设施近百台件,抽查个人档案300余卷。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家劳动代理机构职工档案管理条件进一步改善,职工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基础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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