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再推新举措
机动车辆激增,车辆间剐蹭事故也大幅增多。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后,凡早晚高峰期间,在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以及高新区交警大队管辖的部分重点道路、路段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只要符合快处标准要求,市民都可以直接到快速处理理赔中心,不需再等待保险查勘员临场勘察。
为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相关部门经过多次勘察、分析和研判,最终确定了中山路、人民路、长江路、黄河路、高尔基路、胜利路、疏港路、西部通道、东快路、西安路、五一路、西南路等12条路街,作为无需保险查勘现场的快速处置范围。凡交通高峰期(早6时30分至8时30分,晚4时30分至6时30分),在上述道路街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都可直接报警。
交警指调室会通过路口视频监控设备固定证据,电话引导驾驶人撤除现场;若无视频监控覆盖,指调室将会指令附近执勤民警以最快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固定证据,填写现场证据固定单,送达给驾驶人,引导司机快速撤离,快速恢复交通,并就近选择快速理赔分中心进行处理。值得一提的是,如此这般,只要驾驶人不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都按下限处罚或予以警告处罚。但除上述12条道路,发生在其他路街的轻微交通事故仍然按照原规定办理。
交警部门介绍,各区交警大队将把辖区内快速处理分中心作为事故中队前沿工作站,扩大受案范围,推行“勘处分开”模式。各快速处理理赔中心交警受案车损标准提高到单车损失3万元。全市还将合理调整快处中心布局,将新增新生路快速理赔分中心(位于新生路春一街75号),以便这一区域周边道路发生事故后,车主将得到更方便、快捷的快速理赔服务。
为缓解高峰期交通拥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还将从即日起至2013年1月20日,开展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在快速处理中心周边增设指路标牌,对轻微交通事故应撤不撤造成道路拥堵、保险公司现场查勘车辆违法停放等行为,持续组织专项整治,依法处罚。
此外,在记满12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课中,将增设事故自行快速处理知识教育内容。交警部门还将深入辖区单位,面对面宣传,使快赔办法常识被更多的驾驶员掌握。
重点路段一览表哪些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
凡是早6时至晚20时期间,在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区域和高新区大队管辖部分道路范围内,对完全符合以下7项要求的交通事故,适用快速处理办法:
1.2辆以上机动车互碰, 仅造成车辆损失的;
2.机动车间碰撞后,未发生人员伤亡的;
3.发生碰撞后的机动车辆可自行移动的;
4.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当事人无异议的;
5.单车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
6.当事各方均牌证齐全,无酒后驾驶,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嫌疑及逃逸的;
7.各方车辆均在本市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在保险有效期内的。
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地址
各分中心办公时间:除太原街分中心为8:00至20:00外,其余分中心均为8:00至17:00
路面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
对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拍照后自行撤除的、由执勤民警现场拍照或采用其他方式固定现场证据的,填写《事故现场事实记录单》立即撤除现场,由当事人或通知当事人共同前往就近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分中心处理。
——大连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再推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