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计划增加无碘盐销售网点和一次性购买无碘盐的数量限额
记者昨日获悉,市盐业管理办公室计划增加无碘盐销售网点和增加一次性购买无碘盐的数量限额。
据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无碘盐的生产、销售有明确的规定,《盐业管理条例》规定“对碘缺乏病地区必须供应加碘食用盐。未经加碘的食用盐,不得进入碘缺乏病地区食用盐市场”。《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规定:“在缺碘地区销售的碘盐必须达到规定的含碘量,禁止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进入缺碘地区食用盐市场”、“为防治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应当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当地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单位购买非碘盐”。
市盐业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职能划分,由卫生部门根据本地区监测情况决定食用盐补碘水平,盐业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碘盐的加工和供应工作。卫生部门相关文件指出,辽宁省饮用水中不含碘,辽宁不存在高碘地区,除长海县外,其他市、县(市、区)均为缺碘地区。“为了方便广大市民购买无碘盐,我们已计划增加无碘盐销售网点和增加一次性购买无碘盐的数量限额。”该负责人表示。
——我市计划增加无碘盐销售网点和一次性购买无碘盐的数量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