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我市开栓供暖
即将进入供暖期,我市各供热单位已全面开展储煤、检修、测压等各项准备工作。记者昨日从市供热办获悉,目前各供热单位已储煤210万吨,达到计划储煤量的一半左右,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中。
截止目前,各供暖企业对锅炉和外围供暖管网基本完成检修,陆续开始管网注水试压。据了解,今冬的供暖期从11月5号持续到明年的4月5号,因气温变化等特殊原因,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可以调整供热用热期。今冬供暖期,市内各供热单位计划储煤430万吨,目前实际储煤210万吨。
按照今年刚刚实施的《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供热用热期全天室内温度,居民用户卧室、客厅不得低于18摄氏度,其他有用热设施的房间不得低于16摄氏度。如果用户认为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的规定测温;双方对测温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向所在区(市)县供热用热管理机构或者计量技术检测机构申请复测。
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用户室温不达标的,由供热单位按照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的规定退还用户用热费用。供热单位推迟、中断或者提前停止供热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的,按照停止供热一天计算向用户退回用热费用。
——11月5日我市开栓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