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低保家庭廉租租金启动核补 受理工作19日将截止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扩大我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根据市政府修改《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96号令)的决定,今年我市将对享受市内四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承租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高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即每平方米0.8元的家庭实行租金核补,全部受理工作将于10月19日截止。
为做好租金核补工作,市国土房屋局和市民政局共同出台了《关于低保家庭租住公有住房租金核补工作方案》,明确了租金核补对象、标准、工作程序等。目前,全市租金核补受理工作已经开始,主要分为四步:第一步,申请人可持户口簿、公有住房房证、家庭低保人口身份证和低保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享受低保待遇所在地街道(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市内四区低保家庭租住公有住房租金情况确认表》(简称《确认表》)。第二步,对房屋租金水平高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使用面积0.8元/平方米)的家庭,街道办事处审验《确认表》及相关材料后,填写审验意见,并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送交市国土房屋局区分局审定。区民政局会同市国土房屋局区分局指导各街道做好低保家庭低保及核实资格的审验工作。第三步,由市国土房屋局区分局将审定的低保家庭材料转交市住房保障中心。第四步,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确认表》及相关资料情况,核准租金补贴情况后,为低保家庭发放核补的房租。
——我市低保家庭廉租租金启动核补 受理工作19日将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