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社局解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昨天,市人社局相关人士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在线解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三支一扶:三支一扶是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选派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一般每年招募一次,可登录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dlgxbys.com)关注当年的招募公告。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的待遇保障包括:服务期间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1200元,按月发放;服务期间按当地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有关区市县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大学生本人负担,并由区市县集中统一代缴;服务期间的户口和档案可由服务所在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免费代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团)的,由乡(镇)党(团)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相关的政策措施有哪些?据介绍,“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内,其所在区市县、先导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本地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招聘条件,按规定程序,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优先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符合其服务所在地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公务员应享受国家及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实行的计划单列优惠政策。(以上3项优惠政策只限享受1次。)
另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大连市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未实现就业并需要就业帮扶的,由其服务所在地的区市县、先导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在低收入乡镇或低收入村工作的,其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均由市及所在区市县财政各按50%的比例代为偿还;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限视同工龄,进入企业工作的,服务期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
储备计划:从2009年起,每年依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提供1000个岗位用于储备高校毕业生。大连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毕业生可以参加储备计划。其中,对有就业愿望的大连生源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列入储备计划。储备岗位主要是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农业科技、基层社会管理等行业,依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设立适合高校毕业生实践锻炼的过渡性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享受每月1200元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今后将随我市城镇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幅度适度提高。同时,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其中,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市和区市县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高校毕业生本人承担。各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的聘用期限均为1年。高校毕业生聘用期满后自主择业。聘用期间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解除聘用关系。
想加入储备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如何报名?据了解,招募工作根据储备岗位空缺和高校毕业生的实际需求,采取定期招募与不定期招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缺随补。报名参加储备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办理报名手续。
见习基地:为促进我市生源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政府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鼓励未就业毕业生与企业双选,到企业见习锻炼。各级政府和见习单位要为见习毕业生提供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进入市级见习基地见习的毕业生,市级财政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50元。(即毕业生得到的见习补贴由每月900元调整为每月1100元。)从2009年起,设立指导教师带教补贴,为见习单位指导教师发放带教补贴。市级见习单位的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每接收1名毕业生参加见习将获得每月50元的财政补贴。
此外,我市对大连生源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以及在校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并将户籍、档案迁回大连地区的大连生源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就业援助。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吸纳贫困生就业;采取“绿色通道”、“一对一”就业服务、重点帮扶、就业跟踪等服务方式,为贫困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对本人确有就业意愿,但因故超过半年仍未能就业的贫困生,由政府援助一定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的过渡性就业岗位,对其进行“兜底”安置。
——昨天市人社局解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