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做好新学年度学校责任保险工作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召开的大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视频培训会议上获悉,我市目前已全面推行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学校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责任风险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据悉,校方责任保险范围主要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发生类似工伤或其他事故导致的伤残或死亡,职业院校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市财政已出资为全市652所公办幼儿园、918所公办中小学投保了校方责任保险,为全市62所公办职业院校投保了学生实习责任“统保示范项目”保险。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赔偿额度为:每所学校每次责任事故最高赔偿600万元、每名学生每年累计责任事故最高赔偿30万元。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统保示范项目”保险赔偿额度为:每所学校每次责任事故最高赔偿1200万元、每名学生每年累计责任事故最高赔偿50万元。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区、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加强管理,完善机制,积极做好新学年度学校责任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积极做好新学年度学校责任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