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山区人民调解员全员持证上岗
日前,中山区政府礼堂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全国模范调解员——普湾新区炮台镇司法所所长张永健正在“中山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上,为来自中山区基层的100多位人民调解员作报告。听了张永健从多年实践中得来的真经,调解员们连连称赞这些经验真实用。随着培训的深入,这个区400多名人民调解员将通过考核全部实现持证上岗。
人民调解员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每年中山区通过人民调解员调解解决的矛盾达1500件左右。这些来自街道、社区、楼院和驻区单位的调解员构建起离百姓最近的和谐稳定保障网。中山区委、区政府从建设标准化、专业化、机制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上着力,通过加大专业培训和培养,建立高效率的工作保障机制等手段,努力使每一名调解员都成为法律上的行家、沟通上的专家,全力打造一支群众威信高、能力强的人民调解队伍。
该区制定了常态化培训标准,请理论专家、党校教授、机关专业干部为人民调解员做培训。培训后,所有调解员都要经过考试,达到标准的,颁发政府统一印制的人民调解员证和徽章。
为建立一个顺畅高效的人民调解大环境,中山区在全市首家建立了人民调解与法院联动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人民调解与劳动部门联动机制和律师责包社区对接服务机制,实现法院、劳动仲裁部门和人民调解员对民间纠纷问题解决全过程的资源共享,实现人民调解作为稳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的最大化前置。中山区法院8名厅长与全区8个街道司法所实行对接,对人民调解随时给予指导服务。
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中山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的工作意见》,将司法所的人民调解作为劳动仲裁的一个前置平台,选聘人民调解员作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兼职劳动仲裁员,将案情简单、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转交司法所进行调解,简化了流程,缩短了时间。
——我市中山区人民调解员全员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