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5日起可申办药店
记者昨日了解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大连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8月25日正式实施。届时,药店可以申请开办,该《规定》对我市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标准进行了重新明确。
据了解,2008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出了暂停开办药店的决定。目前,我市正常经营的零售药店共有3128家。以全市2012年常住人口669万人计算,平均每个药店服务人数为2138人。药店面积总体偏小和全市药品零售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还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伴随全域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恢复药店开办已较为迫切。
药店必须注册为企业性质
昨日,市食药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此次,《规定》明确了“申请开办零售药店必须注册为企业性质”。现有的单体药店大部分为个体工商户性质。对于原有个体工商户性质的药店变更经营者的,给予相应的转型政策。
——我市25日起可申办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