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政策含金量十足 突破性针对性令人关注
伴随着我市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战略决策的强力推出,与之配套的《大连市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的相关政策》同时出台,并立即吸引了相关部门、广大企业乃至于普通城乡百姓的广泛关注。《相关政策》涵盖8大方面24条鼓励政策,条含金量十足、指向性明确,折射出市委、市政府用政策助力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的空前力度。
据悉,这些相关政策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到2015年底为止。
基础设施政策:市本级每年安排政府投资总额的7%支持
加大对重点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市本级每年安排政府投资总额的7%,用于支持乡镇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九节点”等重点镇建设项目。各区市县政府按市本级政府投资1∶1的比例进行配套。
加大对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对列入国家支持的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和陆岛交通码头项目,市本级和区市县两级政府分别按照国家补助资金的60%和40%进行配套;新建通屯油路项目,市本级政府补贴由每公里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农村公路改造升级达二级路及以上标准的,市本级政府补贴每公里50万元。
产业发展政策:每年5000万元作为首台(套)技术设备推广资金
支持涉农区市县企业开发新技术新装备。在市本级政府投资中每年安排5000万元作为首台(套)技术设备推广资金。
加大对涉农区市县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市本级政府投资中每年安排5000万元补助资金。
加大对涉农区市县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对涉农区市县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关键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现有市本级政府补贴比例的基础上,补贴比例再提高3个百分点。
土地保障政策:全域城市化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用地用海优先纳入计划
合理安排年度土地和围填海用地指标,全域城市化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用地用海优先纳入当年土地和围填海年度计划。
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在充分尊重农村居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引导整村整屯搬迁。
加大清理盘活闲置、废弃和利用效率低的土地力度。对工业集聚区内符合规划的工业项目用地,在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容积率的,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融资支持政策:市本级财政给予上市补贴的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
加大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市本级政府投资中安排15亿元,各区市县政府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作为政府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入股,共同组建一批城镇开发建设投资公司,开发建设“七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拓宽融资渠道。对运用表外业务、股权投资、租赁、票券、信托、总部资金等多渠道融资方式,支持全域城市化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金融机构,市本级财政按其当年新增额的万分之一给予奖励,对单个金融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的企业,市本级财政给予每户上市补贴的最高额度分别从200万元、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200万元;对成功发行债券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通过中期票据融资的企业,按照融资额给予1‰的奖励,对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政策含金量十足 突破性针对性令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