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增设6个海洋环境监测站
我市海岸线总长约2000公里,可管辖海域面积是陆地面积两倍,海洋观测和预报对我市社会、政治、经济等各方面非常重要。记者昨日获悉,根据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国家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损毁或擅自移动海洋观测站(点)及其设施违法。
该《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海洋观测站(点)及其设施;禁止在海洋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围填海,在海洋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影响海洋观测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在海洋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影响海洋观测的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捕捞作业、水产养殖、倾倒废弃物、爆破等危害海洋观测环境的行为。明确规定国家对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警报由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和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所属的海洋预报机构按照职责向公众统一发布。
据介绍,我市是海洋灾害多发区之一,风暴潮、海冰、巨浪、海上船舶碰撞事故、赤潮、海上溢油和违章排污等海洋突发性灾害事件频繁发生。目前,我市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海洋观测预报体系。于去年底成立的大连海洋预报台是在大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基础上设立的,下一步,我市将在原有基础上改造3个海洋环境监测站,增设6个海洋环境监测站,为海洋预警报业务开展提供实时基础监测资料。
——我市将增设6个海洋环境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