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2年中职升高职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出台
5月10日,《辽宁省2012年中职升高职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出台,对中职升高职的填报志愿、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录取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志愿设置:本科设一个第一志愿,一个服从志愿。专科设两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三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录取时不分先后顺序)。所填报志愿须经考生本人确认后签字。考生要本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填报志愿,对个别中职毕业生确在所学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有所长,经学校考核同意后也可跨专业门类(医类专业除外)报考。
考生在填报的对口高职专业(包括本科专业)须与中职相关专业的专业综合课及其技能考核要点在同一栏目内,不许跨栏目交叉选择填报。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要求,考生填报志愿须严格遵循这种对应关系。未按规定要求填报志愿的为无效志愿。
文化基础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60分。专业课考试包括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其中专业综合课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760分。
技能考核由省教育厅指定的职业技能考核学校组织进行,时间为6月10日-15日。考生须依据技能考核工作安排参加技能考核。
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招考办转发各市招考办通知考生,同时通过有关渠道为考生提供查询,考生可自愿查询。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本、专科录取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控制分数线,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天津大学录取按文化基础课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
本、专科院校同时段录取。本科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专科学校录取。录取新生名单由省招考委审批,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签发。
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
时间科目6月7日9:00-11:00语文15:00-17:00数学6月8日9:00-11:30专业综合课15:00-16:30计算机应用基础6月9日9:00-11:00外语
——《辽宁省2012年中职升高职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