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40所重点监督学校和教育机构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为深入推进规范办学工作,我市确定了40所重点监督学校和教育机构,下一阶段将从多方面全面推进中小学规范办学和减负工作。
本次确定的40所重点监督学校和机构包括10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及民办高中、2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10个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此前我市已有9所学校和教育机构被确定为省规范办学行为重点监督学校。
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大连督查组组长曲建武对我市前一阶段规范办学和减负工作提出了表扬并传达了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市教育局要求,我市将紧紧抓住规范教师行为这一重点,抓住“五一”、暑假等关键时段,根据前一阶段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围绕整治教师有偿补课、民办教育机构违规上新课、民办机构随意提价以及个别学校存在学生“被自习”等现象,深入推进中小学规范办学和减负工作。同时,将进一步深化高效课堂建设,合理安排和制定减负后的相关配套措施和制度,确保规范办学和减负工作全市一刀切、齐步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常抓不懈。
省规范办学行为重点监督学校
大连育明高中、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大连市中山区解放小学、大连市格致中学、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小学、大连市志成文化培训学校、大连市精英文化培训学校、大连西岗同芳文化培训学校、大连沙河口科苑文化培训学院。
市规范办学行为重点监督学校和教育机构
10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及民办高中: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1中学、大连市旅顺中学、普兰店市第2中学、瓦房店市高级中学、庄河市高级中学、大连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大连市中山高级中学、大连工业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大连金桥高级中学。
2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连市第9中学、大连嘉汇学校、大连市第34中学、大连市第37中学、大连市第79中学、辽宁师范大学第2附属中学、大连理工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大连海事大学附属中学、大连市第80中学、大连市育文中学、大连市55中学、大连市第101中学、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7中学、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海学校、庄河市第31中学、瓦房店市实验中学、瓦房店市第1初级中学、长兴岛初级中学、普兰店市第11中学、普兰店市第39中学。
10个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大连教育学院成功学习者辅导中心、大连中山达峰文化培训学校、大连西岗翰林才子教育培训学校、大连沙河口学大教育培训学校、大连沙河口钧大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大连沙河口希格玛科技文化培训学校、大连太平洋教育培训学校、大连金色少年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大连甘井子科文人才培训学校、大连金州新区九方科技文化培训学校。
——我市确定40所重点监督学校和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