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碘盐中碘含量不会有太大变化
日前,卫生部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并于2012年3月15日起实施。该国家标准的出台,不仅规范了食用碘盐的生产,同时也摆脱了各地统一标准的传统模式。大连市标准化信息中心相关专家介绍,大连人“食用海产品就不用再补碘”其实是误区,居民应该根据自身情况补碘,进一步降低碘缺乏的风险。
据了解,该标准主要适用于强化碘的食用盐,即加入碘营养强化剂的食用盐。营养强化剂包括碘酸钾、碘化钾和海藻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主要使用碘酸钾。
随着人们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饮食中碘的摄入量越来越受到关注。有的人认为像大连这样的沿海地区经常吃海产品之类的含碘物质就可以保证碘的补充。据市标准化信息中心相关专家介绍,实际上这是个误区,大连地区除长海县外,都属于碘缺乏区,我市的水源和土壤中碘量较低,而海产品中的碘含量其实并不高,因此仅仅依靠食物补充碘是不够的,必须在膳食之外补充碘营养。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最简便、安全、有效的措施就是长期坚持食用加碘食盐。由此可见,沿海地区也需要普及加碘食盐。当然,补充碘过量同样会对健康造成损害。
据介绍,《食用盐碘含量》国家标准颁布后,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将执行辽宁省的统一标准。但目前标准尚未出台,市面上出售的仍然是以前标准的碘盐。据悉,以前的碘盐中碘含量规定在35mg/kg±15mg/kg的范围内,而我市实际碘含量低于35mg/kg,此次规定的范围为20mg/kg~30mg/kg,所以预计调整后我市碘盐中碘含量不会有太大变化。
——我市碘盐中碘含量不会有太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