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护警工程”帮交警维权
日前,大连市多部门联合颁布出台新规定,建立长效机制,构筑交警维权“护警工程”。自去年10月中旬以来,大连市连续发生多起交警正当执法权益被侵害案件,个别案件中交警被打、被威胁,人身安全遭受到严重侵害。针对这种情况,为切实维护交警正当执法权益,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权威性,避免交警执法“流汗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发生,市公安局采取多项措施维护交警正当执法权益。日前,《大连市公安局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打击妨害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犯罪行为的意见》正式出台。
男子酒后强拔警车钥匙。1月14日15时许,沙河口交警大队的交警侯瑞正在沙河口区淮海街67号附近进行执勤,一名30多岁的男子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当时侯瑞并没有在意,不料这名男子走过来后,竟干扰交警的正常勤务工作,并强行拔下警用摩托车的钥匙。在不听劝解的情况下,男子竟对侯瑞一顿拳打脚踢,致使侯瑞面部轻微伤,警用对讲机被摔坏。现场数十人围观,该路段一时出现了严重的交通拥堵。
1月15日,沙河口公安分局将此案立为妨害公务案,并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目前,沙河口公安分局已经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四)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等扰乱社会治安,不够刑事处分的规定,呈报对王某劳动教养二年。
大连市出新规构筑“护警工程”。针对交警屡屡被侵害的情况,为确保能够在交警维权案件中发挥最大效能,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多次和维权主管部门督察支队交流,逐步建立形成了以督察支队牵头、法制支队提供法律服务的民警维权法律保障工作新机制,构筑交警维权“护警工程”。
同时,为统一公、检、法机关对交警执法权益被侵害案件处理意见,2月9日,以公、检、法机关联合发文的形式正式颁布出台《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人民检察院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打击妨害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犯罪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今后公安机关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犯罪行为,应立案侦查,调查取证,对严重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一律依法采取拘留的刑事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侦查终结后,依法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严重妨害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妨害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犯罪案件,应开庭审判,依法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刑罚;被告人是否悔过、是否取得被侵害交警的谅解等,可以依法作为量刑的情节。
——出台“护警工程”帮交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