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消费与安全”
又是一年“3·15”。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结合消费者对消费领域问题的反映,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将2012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安全”。昨天,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解读了这一主题的内涵。
据介绍,“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含义,包括四大方面: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将主要开展七个方面的活动:一、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二、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等方面研讨,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四、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六、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七、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合作。
市消协负责人告诉记者,中消协在确立本年度主题的同时指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又是一年“3·15”——“消费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