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股权投资企业有优惠政策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股权投资成为我市全力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新的亮点,股权投资业发展计划开始顺利实施并取得多项突破,股权投资由此将成为我市实体经济发展新引擎。
记者昨天了解到,我市目前已制定并开始实施“1+10+N”股权投资业发展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将设立一只总规模30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设立10只以上总规模500亿元以上的产业投资基金,带动发展百家以上总规模500亿元以上的创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力争在我市形成千亿元的股权投资能力。据悉,首期10亿元的政府引导基金及其管理公司现已在我市完成注册登记,去年全年我市新设股权投资机构19家,总规模达到151亿元。
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计划已列入“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我市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股权投资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年我市将引导设立大连城市发展、港航产业等多个产业基金、股权投资企业及管理公司,直接投资规模有望再增100亿元。
我市对股权投资企业有优惠政策
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或出资金额不低于1亿元,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并不低于其注册资本或出资金额的20%,在大连的投资总额不低于其总规模的60%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或出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可享受落户补贴、办公用房补贴、税收补贴、引导投资和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补贴等扶持政策。
申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需具备的条件
股权投资企业总规模应不低于3000万元;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且单笔投资不低于1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方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本只能以私募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不得采取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等方式公开募集资本和发行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或出资数额应不低于10亿元。
——我市对股权投资企业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