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与营业税两税起征点提高 我市新标准待定
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第65号令,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于昨日开始实行,在两部《细则》中,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起征点都有提高,小微企业将受惠不少。昨天,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目前我市营业税起征点仍沿用2009年的5000元,而未来新的起征标准将根据辽宁省地税局的相关规定制定。
目前大连市个体经营纳税人营业税按月纳税的起征点已经为5000元,这一标准是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是当时的最高标准。按照这一标准,据大连市地税局统计,截至目前,市地税局所辖个体经营类纳税人共计20余万户,其中,营业税户3.6万户,达到起征点的有2.4万户;增值税户(在国税申报增值税,在地税申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16万余户,达到起征点的近13万户。同样,在增值税方面,目前市国税局也是按照老起征点征收,新标准也需等国税总局进一步明确。按照旧有标准,截至目前,市国税局所辖个体经营类纳税人共计8.8万户,其中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共有4.6万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52.5%。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市国税系统征收增值税累计实现3.9亿元,市地税系统征收个体经营营业税及其附征税费累计实现6.2亿元。
据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已经三次对营业税起征点进行调整。待我市两税起征点新标准出台,小微企业又将获得不少实惠。在2009年,我市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时,当年我市就减收各项地方税收6700多万元。
何为小微企业?
大连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鲁庆年解释说,在所得税法中对小微企业有着明确的规定,划分为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两大类,对于工业企业,需要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需要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目前,大连全市小微企业10477户,从2008年新所得税法执行至今,享受所得税减税优惠6046万元。
——增值税与营业税两税起征点提高 我市新标准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