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三险”实现市级统筹
为提高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消除社会保障地区差异,2月26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市人社局建成了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平台,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现了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经办统一、信息系统统一。
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纳入市级统筹的范围有:旅顺口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涉及机关事业单位2429个、在职参保人员60190人,离退休人员31567人。保税区、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系统全面建立。金州新区在原金州区和原开发区信息整合后并入市级统筹。
据了解,1998年,我市先后印发了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原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共有10个统筹区,实行自行经办,独立运行。由于各地缴费标准、待遇水平不一,参保人员较少,发展不够平衡。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标志着我市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险科学化管理水平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17.2万人、19.3万人、18.3万人。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三险”实现市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