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困难群众救助均为每户(人)800元
据了解,2014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我市继续对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乡优抚对象、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农村省部级以上困难劳模、百岁老人开展临时救助活动,今年还首次将625名病残特困关心下一代成员一并纳入救助范围。据统计,全市共约15.8万名困难群众得到救助,救助标准不分城乡,均为每户(人)800元,市财政全额承担此项资金共8738万元,已于日前下拨。据悉,此项资金将于1月23日前陆续发放到位。
——我市对困难群众救助均为每户(人)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