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1日起全省将全面推行省内户籍人口免费海葬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获悉,省民政厅日前下发《关于实施骨灰海葬补贴政策的通知》,从3月21日起全省将全面推行省内户籍人口免费海葬。大连自2009年起在全省率先实施对本市户籍死亡人员提供免费的海葬服务,根据这一新出台的文件,大连免费海葬服务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升服务标准,并同时增加服务内容。
免费海葬标准提高200元:
记者了解到,自2009年1月1日起,大连市政府在深化殡葬改革中,率先出台了本市户籍居民骨灰海葬免收费用的政策。免收海葬费用包括2名丧户家属登船服务费、乘车费和骨灰撒散船只费共计600元,免费向丧户提供骨灰降解罐、海葬证、礼仪服务。
记者了解到,我省出台的新政,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省内户籍人口提供免费骨灰海葬。在补贴标准上,大连地区每份骨灰海葬补贴标准为800元,比大连市实行的标准提高了200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补贴标准提高,意味着服务标准和质量也将有所提高。
记者从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获悉,他们正在积极筹备,尽快组织实施新的免费服务项目,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免费海葬服务。
我市农民也开始选择海葬:另外,记者了解到,根据我省的骨灰海葬补贴政策,骨灰海葬补贴资金由省、市两级福彩公益金承担,省财政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助。
根据我市开展免费海葬三年多来的情况,每年均有500余具骨灰海葬,海葬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和接受的殡葬法。根据工作人员介绍,2009年以前,我市选择海葬的外地人占一半,而2009年之后,海葬中本地居民选择的已达到八成。近两年,还出现了涉农地区选择骨灰海葬增多的趋势。
记者了解到,在3月25日举行的海葬中,来自瓦房店市的一位农民也进行了海葬。工作人员介绍说,现在,选择海葬的农民越来越多了,说明广大市民对海葬的认可程度和接受程度越来越高。
目前,我市的海葬活动仍采取常年接受社会报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的方式。想参加免费海葬的丧户亲属需持已被注销的死亡人员户口本、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死者是本市户籍的相关证明,到大连市殡葬管理处办理相关事宜。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鞍山路15-2号,电话:83602916、83603162。
新的海葬免费服务项目:
每份海葬骨灰免除随行家属3人的往返租车费、租船费
颁发海葬证
提供骨灰降解容器,海葬专用绒布袋、手提袋;
提供布置船用的鲜花和花束,家属用的花瓣、花篮、毛巾、手套、胶带、工具
免费提供集体礼仪服务。
——从3月21日起全省将全面推行省内户籍人口免费海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