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动车追尾事故调查公布 54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汇报。会议指出,“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随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此后又根据工作需要对事故调查组进行了充实加强,调整了人员结构,完善了调查制度。国务院对事故调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不仅要查清直接原因,还要追根溯源,查清设计、制造、管理等方面的源头性问题,给人民群众一个真诚、负责任的交代。
经调查认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
会议同意事故调查组给予铁道部、通信信号集团公司、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上海铁路局等单位54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理意见。对于相关责任人员是否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会议决定,责成铁道部和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会议决定,责成国务院国资委对通信信号集团公司、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依法进行整顿,重新组建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列控所。
会议要求,铁道部、相关铁路运输企业和设备研发生产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调查组针对事故暴露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前一段铁路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全面提高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运营安全管理水平。
事故发生的原因
1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所属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中管理混乱,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作为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履行职责不力,致使为甬温线温州南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
2铁道部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方面违规操作、把关不严,致使其上道使用。雷击导致列控中心设备和轨道电路发生故障,错误地控制信号显示,使行车处于不安全状态。
3上海铁路局相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设备故障发生后,未认真正确地履行职责,故障处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
4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铁道部和上海铁路局存在处置不当、信息发布不及时、对社会关切回应不准确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部分责任人处理情况
1.刘志军,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2.张曙光,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原局长,2006年6月起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组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3.马骋,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总经理、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责任。
4.陆东福,铁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5.季学胜,铁道部科学技术司司长、党总支书记,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徐啸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5年7月至2008年5月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基础部主任,2006年6月任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信号组组长。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何华武,铁道部总工程师,2006年6月起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主任。给予记过处分。
8.耿志修,铁道部安全总监兼副总工程师,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任铁道部科学技术司司长。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张骥翼,京福铁路(安徽)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工委书记兼上海铁路局副局长,2006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铁道部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副主任。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刘朝英,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副主任。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覃燕,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副主任,2007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运输局基础部信号处处长。给予记大过处分。
12.唐抗尼,铁道部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基础技术处处长、党支部宣传委员。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3.袁湘鄂,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信号处副处长。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张季良,铁道部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基础技术处副处长。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马彦,京福铁路(安徽)公司副总经理,合武铁路(安徽)公司原总经理。给予记过处分。
16.缪伟忠,通号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2010年12月起兼任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常委。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荣亚清,通号集团天津工程分公司副总经理。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陈红,通号集团质量管理部部长。给予记大过处分。
19.张海丰,通号设计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宋晓风,通号设计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分管列控所,通号集团经营中心副主任。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1.张苑,通号集团副总工程师,通号设计院董事、总工程师。给予撤职处分。
22.马丽兰,通号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兼总工程师室主任。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3.吴镝,通号设计院市场经营处副处长。给予记大过处分。
24.李志兵,通号设计院总工程师室副主任。给予记大过处分。
本版稿件据新华社电
铁道部部长
做深刻检查
再次向遇难、受伤人员及家属表示深深歉意
12月28日下午,铁道部分别召开了党组会和全国铁路系统电视电话会议。
铁道部部长盛光祖表示:“7·23”事故暴露出铁道部在推进铁路发展过程中,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行业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对安全关键设备上道把关不严和上海铁路局安全管理薄弱、现场作业人员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教训极为深刻。面对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深感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群众。铁道部和我已向国务院做出深刻检查,在此再次代表铁道部向“7·23”事故中遇难人员表示深切的哀悼,向遇难人员家属、受伤人员及其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
铁道部表示,坚决拥护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求全路干部职工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温州动车追尾事故调查公布 54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